五氟·丙·吡嘧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263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10-20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农药名称 |
五氟·丙·吡嘧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远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丙草胺 pretilachlor |
0.54% |
33家 |
五氟磺草胺 penoxsulam |
0.04% |
25家 |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
0.02% |
2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4-5千克/亩 |
撒施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南远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1-63821932 |
孙淑爱 |
|
河南省尉氏县新尉工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五氟磺草胺、吡嘧磺隆、丙草胺三个有效成分复配而成,可有效防治水稻移栽田里的稗草、野慈姑、鸭舌草、异型莎草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推荐在稗草、稻稗3叶期前撒施,秧苗必须彻底缓苗后使用。2、水深不过稻心,若遇暴雨应及时排水,否则易产生药害。3、施药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以吃东西、吸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更换衣物。 4、本剂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特别是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械。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1.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5: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