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08025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4-3 |
有效期至 |
2009-4-3 |
农药名称 |
蚊香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蚊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六安利庭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0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四氟甲醚菊酯 dimefluthrin |
0.02%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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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燃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省六安利庭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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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私营经济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加工而成;燃烧稳定、驱蚊有效,使用方便,是现代家庭驱蚊的常备用品之一,本品易脱盘、强度高、不易折断。
注意事项
1、燃点使用时远离易燃易爆物。2、在支架上燃点蚊香,以确保最佳效果,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3、使用时切勿在电风扇直吹或通风较强地方使用。4、使用时注意适当通风。5、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应放回盒内保存。6、用后洗手。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注意防火安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中毒急救措施
质、轻微中毒会引致呕吐和头晕,重者引致抽蓄;2、中毒时首先终止燃点,即刻通风,撤离现场,并及时就医。3、如误食,请服用温开水,并立即就诊;4、过敏者慎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勿与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存放在一起;2、避免日照、避免剧烈震动,存放于阴凉干燥处。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保证期限:2年(见喷码)
生产日期(成批号):(见喷码)
净重量:33克×5双盘
作物范围:卫生
除治对象:蚊
施药方式:点燃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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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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