蝇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0901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6-10 |
有效期至 |
2011-6-10 |
农药名称 |
蝇香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蝇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三笑集团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烯炔菊酯 chlorempenthrin |
0.5% |
3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蝇 |
/ |
点燃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三笑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4-7278082 |
王玉培 |
|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杭集镇三笑大道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炭粉、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点燃后对苍蝇具有较好驱杀驱避效果。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等场所使用,实为驱蝇之佳品之一。
注意事项
1、请使用配制的专用燃点支架;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
2、点燃的蝇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请注意防火安全;注意通风;
3、开封后请注意防潮,保持干燥;
4、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本品对鱼、家蚕及水生物有害;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6、接触本品后请洗手。
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若误食,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遵医嘱进行解救。
储存和运输方法
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远离儿童,不得靠近明火,勿与食品、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混合贮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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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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