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片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1101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9-15 |
有效期至 |
2014-9-15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片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片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毫克/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4毫克/片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null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
中国 |
021-58994833 |
唐琦 |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93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氯氟醚菊酯配方的电热蚊香片,每片可使用10小时,30片给您和家人有效驱蚊保护。
注意事项
1、请拔出加热器插头,等待5分钟,以便蚊片冷却,然后再更换点热蚊香片。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品, 确保不被窗帘,床单遮盖。
2、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当加热器工作时,不要触摸或插入任何物体,不要向电热蚊香片上滴加任何液体。
3、使用时请注意通风。
4、请配套使用雷达电热蚊香片和加热器,因为不同品牌的加热器加热温度可能不同。使用时,加热器应放置在上风处。
5、加热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如果您发现一夜后,电热蚊香片的颜色未变,同时使用寿命已超过正常年限,请购买新的雷达电热蚊香片加热器。
6、请勿使本品接触眼睛。切勿服食。请避开宠物使用。
7、对蚕、鱼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8、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如果误食,立即用清水漱口,不要催吐,立即就医,并出示本包装。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存放在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
贮存在阴凉干燥处。勿受日晒,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共贮,共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本产品有:无香型,草本香型,清香型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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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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