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片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4021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9-28 |
有效期至 |
2024-9-28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片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片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康达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3毫克/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
5.2毫克/片 |
3家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7.8毫克/片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康达有限公司 |
中国 |
400-055-1989 |
王学民 邓振超 |
|
河北省保定市天鹅中路11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拟除虫菊酯类药剂,可有效驱蚊。
2、清香型,气味清新淡雅/薰衣草香型,气味清新淡雅/无香型,无味的蚊香片,无难闻刺激性气味。
注意事项
1、请放置于上风向位置使用。
2、使用房间大小:28立方米。
3、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4、置换蚊香片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加热器冷却时进行。
5、使用时请注意通风。
6、勿在蚊香片上滴加任何液体。
7、使用时请勿触及电蚊香加热器及金属加热板。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9、用后请洗手。
10、对鱼、家蚕有害,蚕室及附近禁用。
11、请配套使用枪手电蚊香加热器。
12、电蚊香加热器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如果已超过正常使用年限,请及时更换。
中毒急救措施
1、接触蚊香片后请用肥皂水清洗。
2、蚊香片不可吞服,若发生误服或吸入不适,请立即携标签就医。
3、过敏者请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立即携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3、勿近火源,避免曝晒、雨淋。
4、长期不用时,应保持包装密封完整,置阴凉处保存。
5、贮运时请轻装轻卸。
质量保证期
3年
备注
药力持续12小时。
核准日期
2014-09-2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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