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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蚊香片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40215
首次批准日期 2014-9-28
有效期至 2024-9-28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片
毒性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片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康达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3毫克/片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5.2毫克/片 3家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7.8毫克/片 29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河北康达有限公司 中国 400-055-1989 王学民 邓振超 河北省保定市天鹅中路118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拟除虫菊酯类药剂,可有效驱蚊。 2、清香型,气味清新淡雅/薰衣草香型,气味清新淡雅/无香型,无味的蚊香片,无难闻刺激性气味。
注意事项
1、请放置于上风向位置使用。 2、使用房间大小:28立方米。 3、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4、置换蚊香片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加热器冷却时进行。 5、使用时请注意通风。 6、勿在蚊香片上滴加任何液体。 7、使用时请勿触及电蚊香加热器及金属加热板。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9、用后请洗手。 10、对鱼、家蚕有害,蚕室及附近禁用。 11、请配套使用枪手电蚊香加热器。 12、电蚊香加热器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如果已超过正常使用年限,请及时更换。
中毒急救措施
1、接触蚊香片后请用肥皂水清洗。 2、蚊香片不可吞服,若发生误服或吸入不适,请立即携标签就医。 3、过敏者请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立即携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3、勿近火源,避免曝晒、雨淋。 4、长期不用时,应保持包装密封完整,置阴凉处保存。 5、贮运时请轻装轻卸。
质量保证期
3年
备注
药力持续12小时。
核准日期
2014-09-2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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