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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10263
首次批准日期 2021-9-29
有效期至 2026-9-28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剂型 电热香蚊液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风语日化用品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6% 29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上海风语日化用品有限公司 中国 400-820-0813 上海市奉贤区苍工路1288号第8幢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同时专门设计了配套使用的电加热器,通电后,可均匀散发药液,既卫生又方便,是理想的夏令驱蚊用品之一。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等场所使用。
注意事项
1. 仅限室内使用,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 开启门窗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口。 3. 请勿将电热蚊香液加热器置于运转的电风扇前。 4. 使用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 电热蚊香液应远离火源,若长期不使用时,请将药液瓶从加热器中取出,加盖密封后置于低温阴暗处保存。防加盖密封后置于低温阴暗处保存。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若皮肤、眼睛接触到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若误食应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储存和运输时应保持阴凉通风,避免阳光直射,避免重压; 2. 远离热源、火源; 3. 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粮食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 4. 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9-2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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