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302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30 |
有效期至 |
2028-1-29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康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30% |
5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50-4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康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43-2289156 |
赵晓飞 |
|
山东省博兴县吕艺镇工业园 |
标签信息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核准日期
2013-01-30
重新核准日期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请及时催吐,并请医生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一种灭生性除草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并传导全株导致杂草枯死,故喷药时一定要喷在杂草叶面不能让药液喷洒在生长作物上,以防药害。对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本产品对作物有药害,使用时应避免将药液喷洒到作物上。3.稀释药剂时应使用清水,否则会降低药效。4.本产品不能储存在铁容器中。5.使用本品后,喷雾器应反复清洗以免再次使用时对作物产生药害。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7.施药后5天内禁止割草、放牧和翻耕。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