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呋虫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3035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3-6-21 |
有效期至 |
2028-6-20 |
农药名称 |
烯啶·呋虫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合农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呋虫胺 nitenpyram |
40% |
0家 |
烯啶虫胺 dinotefuran |
2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10-15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合肥合农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51-66395511 |
李俊 |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双三路南侧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烯啶虫胺与呋虫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烯啶虫胺的作用机理为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呋虫胺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传递系统,使害虫引起麻痹从而发挥杀虫作用。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水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本品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虫害抗性产生。3.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接触药剂。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皮肤。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移至空气流通处,请医生诊治。4.误食:勿引吐,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3-06-2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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