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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甘膦异丙胺盐(41%)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1663
首次批准日期 Jun 3, 2010
有效期至 Jun 2, 2030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济南赛普实业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草甘膦
glyphosate
30% 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苹果园 一年生杂草 183-366毫升/亩 茎叶喷雾
多年生杂草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赛普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 0531-86510701 郭健宝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西侧三庆世纪财富中心A3座4层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草甘膦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适用于苹果园除草,能有效防除多种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2.用清水稀释药剂,否则会降低除草效果。 3.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干旱或草龄大时用高限量。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衣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妥善处理剩余药液。清洗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不可他用。6. 建议与其他除草剂轮换使用,为减缓杂草害的抗药性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8.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翻耕等。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若不慎接触眼睛和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并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 饲料 、 粮食 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6-0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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