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110722 |
| 首次批准日期 |
Jul 7, 2011 |
| 有效期至 |
Jul 7, 2026 |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0克/升 |
0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榛子树 |
白粉病 |
1500-3000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15-17.5克/亩 |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82472068 |
孙晓培 |
|
山东省青岛莱西市昌阳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杀菌剂,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很快地在植物内向上传导,可以防治子囊菌、担子菌和半知菌所引起的病害,对水稻纹枯病和榛子树白粉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对鱼类素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等水源;
2、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是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送医院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避免在低于10℃和高于30℃贮存。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1-07-0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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