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溴·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050623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r 15, 2005 |
| 有效期至 |
Mar 14, 2009 |
| 农药名称 |
丙溴·辛硫磷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丙溴磷 profenofos |
10% |
0家 |
辛硫磷 phoxim |
14%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5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43-4321330 |
田玉亲 |
|
山东省邹平市黄山五路19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活性较高,持效期较长,按推荐剂量使用,对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具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为避免产生抗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瞳孔缩小、腹痛、腹泻、痉挛、昏迷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