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甲拌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1072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07-11 |
有效期至 |
2022-08-31 |
农药名称 |
辛硫·甲拌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穗丰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1% |
38家 |
甲拌磷 phorate |
4%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 |
蛴螬 |
2500-3000克/亩 |
播种时沟施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穗丰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3-6182525 |
王康 |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兴鲁大道166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药剂是复配的有机磷类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二者互补,其颗粒剂使用方便,对地下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为限制使用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2、本品对蜜蜂、鱼类、鸟类和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森林鸟类聚集处、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诱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洗脸洗手。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则应立即携此标称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对症治疗。有效解毒剂为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33-6588006。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1-07-11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