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氧·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3141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07-02 |
有效期至 |
2023-07-02 |
农药名称 |
戊·氧·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科赛基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1.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30% |
8家 |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
4% |
26家 |
二甲戊灵 pendimethalin |
17.5% |
4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90-1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科赛基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8118138 |
杨金霖 |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开源路北首鸿腾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剂是二甲戊灵、乙氧氟草醚、乙草胺复配的选择性苗前除草剂,对大蒜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峰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禁止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顺风喷药,喷药时要均匀,避免药液飘移黄瓜、菠菜、韭菜等敏感作物上。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有中度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清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商品同贮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3-07-0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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