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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氰·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81573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9-12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氯氰·毒死蜱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毒死蜱
chlorpyrifos
22.5% 0家
氯氰菊酯
cypermethrin
2.5% 23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龙眼树 蒂蛀虫 800-1000倍液 喷雾
荔枝树 蒂蛀虫 800-1000倍液 喷雾
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40-50克/亩 喷雾
棉花 棉铃虫 60-100克/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0571-64796376 陈根良 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镇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不可以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和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菜青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还可杀死荔枝树、龙眼树上的蒂蛀虫,宜在重重产卵期用药。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十字花科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荔枝树和龙眼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 本品由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若判断为氯氰菊酯中毒为主,可以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中国驰名商标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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