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083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04-03 |
有效期至 |
2012-04-03 |
农药名称 |
氟铃·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淄博恒生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铃脲 hexaflumuron |
2% |
39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2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90-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淄博恒生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3-5673799 |
李兆磊 |
|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西首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氟铃脲与毒死蜱复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裸露部位,避免药液接触眼睛。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轻度中毒:全身不适 ,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
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
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12小时内发病。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中毒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应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为主要中毒原因,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两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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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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