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4096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04-02 |
有效期至 |
2008-03-15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东朋开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6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9.8%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60-7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东朋开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7073818 |
郭琴梅 |
|
陕西渭南市华阴市五方乡槐芽村310国道槐芽段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生物源类农药阿维菌素和有机磷类农药三唑磷混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能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多汗、视力模糊、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呼吸困难、昏迷、惊厥等症状。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以三唑磷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若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巴比妥、丙戊酸。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潮防晒,防止倒置和碰撞。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