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01232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丰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146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9.9%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20-15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南丰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7397965237 |
戴质良 |
|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高沙镇高武路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农药与微生物源农药混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性,有较强渗透性,其中的阿维菌素可干扰昆虫神经生理活动,影响细胞膜氯化物传导,可杀死水稻作物上的二化螟幼虫。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由有机磷农药与微生物源杀虫剂(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水生物、蜜蜂、家蚕均有毒,使用时应避开水源、蜜蜂采花期、桑蚕种植区。
4、本品不可与酸性较强和碱性物质混用。
5、使用本品应穿戴好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和吸烟,施药后应用肥皂洗净。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畅处,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说服则立即送医院,遵医嘱,建议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糖浆或麻黄素,但不要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戎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避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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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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