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氧乙酸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01335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09-12-31 |
农药名称 |
过氧乙酸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卓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1%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过氧乙酸 peracetic acid |
21%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黄瓜 |
灰霉病 |
140-233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卓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319-2624298 |
景进良 |
|
河北省内丘县清修岗工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过氧乙酸是一种杀菌剂,遇有机物释放出氧化物而起杀菌作用,对细菌繁殖体、芽孢、真菌、病毒等都较强的作用。
注意事项
1、开启使用时不要将瓶口朝向人体、衣物。过氧乙酸宜现配现用。配兑、稀释的程序应是先在容器中加注清水,然后加注过氧乙酸。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黏膜和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眼睛或皮肤接触过氧乙酸溶液能引起烧伤;吸入高浓度的过氧乙酸蒸气能引起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呕吐、水肿、痉挛、化学性肺炎、肺水肿等症状。
2、急救措施(1)误服中毒者用大量的水漱口,不能催吐。若呕吐发生,让病人前倾或侧卧(头部保持低位),保持气道通畅,防止吸入。用水漱口后,缓慢服用生蛋清、牛乳、豆浆等液体,以保护消化道粘膜,但注意观察病情,若出现嗜睡或昏迷症状,停止服用。到医院急救。补充足量水分,纠正电解质紊乱,并给予相应的对症处理。 (2)如果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生理盐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现场无上述溶液则应立即用大量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20分钟。冲洗时要时常活动上下眼睑并令患者转动眼球。重者用可的松眼药水及抗生素眼药水交替滴眼。立即就医。 (3)皮肤接触,迅速脱去污染的衣服(包括鞋袜),立即用大量水彻底冲洗。用肥皂和水、生理盐水或4%碳酸氢钠溶液洗涤污染部位至少15分钟。就医。皮肤灼伤视其局部伤情给以相应对症处理。 (4)急性吸入中毒 迅速脱离现场至逆风向空气新鲜处,令病人躺卧,保持呼吸道通畅,注意保暖和保持安静。若呼吸困难,给予吸氧。若病情需要给予2~4%的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若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5)医生须知 出现全身中毒症状重者,给以护肝、利尿、止惊、醒脑等全身支持及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免阳光直射,避免高温。
2、本品易燃,在贮存和运输中注意防火。防止高温,应使用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输,运输过程中,车速要加以控制,避免颠簸、震荡。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光照射或受热,夏季应早晚运输。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食物及日用品一起运输和贮存。
3、应加锁存放在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场所。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