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氟铃脲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41773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y 21, 2024 |
| 有效期至 |
May 20, 2029 |
| 农药名称 |
阿维·氟铃脲 |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宜邦生物工程(信阳)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5% |
0家 |
氟铃脲 hexaflumuron |
3%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15-18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上海宜邦生物工程(信阳)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6-6379888/6233856 |
陈新玮 |
|
河南省信阳市八一路152号金源大厦806#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氟铃脲复配而成的杀虫剂。阿维菌素是一种放线菌发酵产生的具有杀螨活性物质,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对叶片有渗透作用。氟铃脲属于苯甲酰脲类昆虫生长抑制剂,具有杀虫和杀卵活性,杀虫谱较广,其作用机理是抑制几丁质形成,阻碍害虫正常蜕皮和变态,还能抑制害虫进食速度。二者复配杀虫击倒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2.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护目镜、口罩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有刺激性;头痛、无力、恶心、呕吐、胸闷、运动失调、呼吸困难等。中毒急救: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4.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77克/升(阿维菌素48克/升,氟铃脲29克/升)。
核准日期
2024-05-21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