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辛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4079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3-23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毒·辛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10% |
0家 |
辛硫磷 phoxim |
30%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60-75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43-4321330 |
田玉亲 |
|
山东省邹平市黄山五路19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毒死蜱、辛硫磷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内吸熏蒸等功能,对鳞翅目幼虫效果好,对虫卵也有一定的杀伤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
2.为避免产生抗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抽搐、瞳孔缩小、昏迷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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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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