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4112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4-14 |
有效期至 |
2008-3-23 |
农药名称 |
氟铃·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18% |
38家 |
氟铃脲 hexaflumuron |
2% |
3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50-10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85432888 |
徐兴军 |
|
山东省莱西市马连庄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低毒有机磷、苯甲酰脲类杀虫剂,具有触杀(抑制几丁质合成)、胃毒、内吸作用、击倒力较强,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作用效果。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施药时必需穿好戴防护用具,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或去医院治疗;
2.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请医生对症治疗;
3.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氟铃脲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急救。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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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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