唑磷·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412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4-23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唑磷·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20% |
10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60-80克/亩 |
喷雾 |
水稻 |
三化螟 |
60-80克/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60-8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46421040 |
吉志扬 |
|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浦头镇江灵路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复配杀虫剂,持效期较长,对抗性害虫防效较高,是综合防治水稻害虫的理想药剂。
注意事项
1.配制药剂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具。必须用量具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秤取药剂,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搅拌药液。
2.使用前,先将瓶内药液充分摇匀,然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配制药液时,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家畜、禽误食。
3.若预料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瓜类(特别在大棚中)、莴苣苗期、烟草对本品比较敏感,请慎用。
5.本品对鱼类有害,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鱼塘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
6.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该药对蜜蜂高毒,使用时要注意保护蜜蜂,避开蜜源作物花期。
8.本品对蚕有毒,在稻桑混栽地区慎用,杜绝药液飘落桑叶上,远离桑园蚕室。
9.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眼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无全身中毒症状。
急救措施:溅到眼睛里,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触及皮肤,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净;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服注射阿托品可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引吐时避免呼吸中毒。
储存和运输方法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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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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