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百·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415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6-10 |
有效期至 |
2009-6-13 |
农药名称 |
敌百·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孟州云大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20% |
0家 |
敌百虫 trichlorfon |
20% |
2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60-75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孟州云大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1-65643008 |
|
|
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敌百虫和毒死蜱复配而成,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熏蒸、胃毒、触杀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蜜源花期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啶。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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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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