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柴油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15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4-22 |
有效期至 |
2009-4-21 |
农药名称 |
阿维·柴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柴油 petroleum oil |
24.3% |
2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913-2115880 |
赵萍 |
|
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朝阳大街西段6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阿维菌素和柴油的混配。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对螨卵也有一定的毒杀作用。其作用机制是抑制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作用导致害虫死亡,对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敌亦有一定的杀伤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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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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