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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高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470
首次批准日期 2005-7-14
有效期至 2009-7-13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中等毒(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麒麟农化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4%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2% 148家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2.2% 23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37.5-75毫升/亩 喷雾
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37.5-75毫升/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山东麒麟农化有限公司 中国 0530-8263666 袁丽萍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麒麟镇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较强渗透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菜青虫有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施药时须穿防护服,戴面罩、手套,避免接触大量药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喷药后立即清洗外露的皮肤。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白萝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松开衣扣,使其呼吸顺畅,必要时送往医院;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后仍有刺激感,要进行眼科专门治疗;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以阿维菌素中毒解救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需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安全运输,远离火源及热源,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 2、远离儿童及老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药剂。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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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58206762
中文名称:阿维·高氯
联系电话:0571-86376588,8637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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