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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高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671
首次批准日期 2005-8-15
有效期至 2009-8-14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1.6% 23家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2% 146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梨树 梨木虱 750-1500倍液 喷雾
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50-100毫升/亩 喷雾
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50-100毫升/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023-49857266 温兴连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大涧口村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低毒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并且对叶片有渗透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梨树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次数为2-3次;十字花科蔬菜叶菜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次数为1次。2、本品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3、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4、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不宜接触本品。5、本品采用聚酯瓶包装,应沿盖口小心拧开,防止药液溅入眼睛和皮肤上,用后的废瓶用清水冲洗干净后集中收集处理。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如溅入眼内,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应立即脱下污染衣物,用肥皂水冲洗皮肤;本品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经口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V-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并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可与饲料、食品、饮料和粮食同贮同运;远离水源和火源,远离儿童和其他无关人员。运输时,应有专门的运输车辆和经培训的专业运输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注意防潮、防晒,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注意防止泄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商标为图形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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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58206762
中文名称:阿维·高氯
联系电话:0571-86376588,8637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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