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333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10-18 |
有效期至 |
2009-10-17 |
农药名称 |
毒·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扬子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15% |
0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5%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三化螟 |
50-6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扬子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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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长根 |
|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香隅化工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渗透性较强,对虫卵尤其对鳞翅目害虫卵有较好的杀伤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可能会对瓜苗(特别是保护地内)、莴苣苗期及烟草比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开。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剩余药液及清洗废水不可倒入池塘、河流、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抽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急救。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易燃易爆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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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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