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6048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3-7 |
有效期至 |
2010-3-6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1.8% |
10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5-3254569 |
|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以农用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阿维菌素和有机磷杀虫剂三唑磷为主要活性成分的复配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叶片有渗透作用。可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接触。施用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
5.本品由生物农药与有机磷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误服中毒,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判断为三唑磷中毒为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
2.不慎接触皮肤或误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水反复冲洗至少15分钟或就医;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为易燃品,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4.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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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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