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6177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10-13 |
有效期至 |
2009-10-12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80-120克/亩 |
喷雾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90-12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65-5393188 |
许全民 |
|
安徽省和县乌江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抑制昆虫胆碱酯酶活性,具有强烈的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击倒速度较快,且不宜产生抗性,对防治水稻、甘蓝作物上害虫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蔬菜,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7天;水稻,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2、常用剂量下,对多数作物安全,但对烟草敏感,避免飘移产生药害。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5.使用过施药器械需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胶鞋,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等。
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参照以下方法诊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贮存在远离食物、饲料和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得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第“3233958”号图案商标和“华星”文字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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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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