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8030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2-19 |
有效期至 |
2011-2-19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3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0-14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8038368 |
张衡昌 |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娄家北路1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昆虫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及熏作用,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养鱼稻田禁用,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液禁止排入河塘等水域。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5、本品对烟草敏感,施用时注意不要让药液漂移的邻近烟田。
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重者腹痛、抽搐等。
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皮肤沾药: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误服:立即就医,对症治疗。建议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急救,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治疗中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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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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