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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啶虫脒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690
首次批准日期 2008-4-29
有效期至 2011-4-29
农药名称 阿维·啶虫脒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剂型 微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康禾立丰生物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啶虫脒
acetamiprid
4.5% 59家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5% 147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蓟马 15-20毫升/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陕西康禾立丰生物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中国 029-82103781 孙会 陕西省渭南市华县工业园区瓜坡精细化工区(310国道南侧)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啶虫脒复配而成的杀虫剂,该产品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残效期较长,由于作用机制独特,不易产生抗药性,是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蓟马的理想药剂。
注意事项
1、本产品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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