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胺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827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5-8 |
有效期至 |
2011-5-8 |
农药名称 |
氯胺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胺磷 chloramine phosphorus |
3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20-2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6-85030269 |
孟宪民 |
|
江苏省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具有内吸、触杀、胃毒和熏蒸及拒食作用。可杀死水稻稻纵卷叶螟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应在害虫低龄期使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鸟类、家蚕低毒,对鱼中等毒;对蜜蜂和蚕有中等风险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烦躁、震颤、呆卧、鼻出血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医生可按有机磷中毒急救方法解救,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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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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