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05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9 |
有效期至 |
2012-3-19 |
农药名称 |
氟铃·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铃脲 hexaflumuron |
2% |
39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18%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甜菜夜蛾 |
60-8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898-66781739 |
|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富昌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兼具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有一定的向下传导作用。2.能有效地抑制昆虫几丁质的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蜕皮生长而达到杀虫的目的。3.具有卓越的杀卵活性;兼具速效与持效特性,持效期长达15天。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14天,单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不能超过2次。
2.本品不宜与强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
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
4.本品对蜜蜂、鱼、蚕等有毒,使用时应避免污染水源、桑园及养蜂场所。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宅和桑园附件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清洗施药后器具。
5.本品在瓜类、番茄、烟草上禁用,对部分桃树品种有药害,请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表现症状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主要表现出癫痫样抽搐。
急救措施:误服者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如为毒死蜱中毒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如氟铃脲中毒,无特效解毒剂,皮肤和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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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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