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082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3 |
有效期至 |
2012-4-3 |
农药名称 |
苄·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神隆超级稻丰产生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6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丁草胺 butachlor |
0.608% |
28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0.032% |
3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6-7.5千克/亩 |
撒施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南神隆超级稻丰产生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731--4690688 |
谭放军 |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高科技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本品具有内吸传导作用。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吸收,对杂草支链氨基酸合成起抑制作用,能阻碍蛋白质合成从而使杂草生长受抑直至死亡。
2.本品可防除水稻抛秧田多种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水稻砂质田、严重漏水田严禁使用。
2.稻田要求平整。施药时田间水层,早稻以盖泥水为准;晚稻3-5厘米 水层,施药后保水5-7天,切忌深水或断水。
3.严禁稻田露水未干时施药,禁用喷雾法施药。
4.严格按推荐剂量用药,严禁随意加大或减少用量。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5.严禁将本品药水排入慈菇、荸荠、蓆草等水生作物田内。
6.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稻田养鱼。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及水生蔬菜田。
7.穿长衣长裤、手套等防护用具,尽量避免皮肤与农药接触;此间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清洗手脸及身体裸露部分。
8.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水源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呕吐、腹泻。对眼睛、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若误服,立即带标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暗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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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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