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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氯酚钠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1259
首次批准日期 2009-5-12
有效期至 2011-5-12
农药名称 五氯酚钠
毒性 中等毒
剂型 原药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京西祥隆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0%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五氯酚钠
PCP-Na
90% 0家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湖南京西祥隆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 何光明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湘珠路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除草剂;对鱼、贝类高毒,浓度1.5ppm4小时可使鱼类及软体动物全部死亡,对人、畜毒性中等;本品为灰白色疏松的粉末,无团块。易溶于水,显碱性。本产品仅用于加工成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开启农药包装、配制农药时要穿工作服、戴好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用适当的机械,不能用手取药或搅拌,且要远离儿童和家禽、家畜。2、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眼睛有腐蚀性,对皮肤有中度致敏性,操作时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好口罩和手套。3、万一着火用砂土、泡沫、干粉扑救,用水灭火无效。如有泄漏,尽可能将溢漏物收集在密闭容器内,小心收集残余物,转移到安全场所,并妥善处理。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有与本品大量长时间接触或误食者,轻度表现为乏力、胸闷、多汗、食欲减退,重者表现大汗淋漓、恶心呕吐、抽搐、昏迷等。轻者脱离现场休息,如皮肤沾有药物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洗净,更换干净衣服,如眼内进药用清水冲洗后滴眼药水,症状严重者送医院诊治,误食者应立即催吐后尽快送医院救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等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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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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