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丁醚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14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9-16 |
有效期至 |
2012-9-16 |
农药名称 |
阿维·丁醚脲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顾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丁醚脲 diafenthiuron |
15% |
32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6% |
14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80-9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东顾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2087642223 |
|
|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县寨岗镇阳爱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丁醚脲和阿维菌素混合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和熏蒸作用,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35天。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喷出,废弃包装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不得与呈碱性等农药等物质混用。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中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为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至通风处,然后视病情就医治疗。经口: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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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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