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苯噻酰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0011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7-19 |
有效期至 |
2013-7-19 |
农药名称 |
吡嘧·苯噻酰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泡腾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沈阳市和田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噻酰草胺 mefenacet |
24% |
6家 |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
1% |
2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 |
毒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田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24-89608442 |
蔡国庆 |
|
辽宁省沈阳市新城子区杭州西路4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农药和酰胺类农药的混剂,具有内吸、传导作用。防除稗草、千金子、节节菜、鳢肠、陌上菜、水苋、鸭舌草、雨久花、泽泻、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适用于水稻移栽田,整地须平整,施药后按要求保持水层,严禁水淹心叶,漏水田药效欠佳,缺水时立即灌水。
2.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戴眼镜、手套等,避免与皮肤直接接触;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3.用药后器械要彻底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妥善处理,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4.如有青苔或漂浮物,先趟开后施药,以免影响药剂扩散。
5.水温低于摄氏12度影响药效发挥。
6.严防吸潮,开袋后应立即使用,若药粒入水后,上下翻腾属正常现象。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若药液不慎接触眼睛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药液减到皮肤,及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并换洗衣服。口服中毒者应饮大量水催吐,不要用药物引吐,同时请携带本标签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