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己唑醇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2028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8-10 |
有效期至 |
2015-8-10 |
农药名称 |
甲硫·己唑醇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45% |
9家 |
己唑醇 hexaconazole |
5% |
4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30-4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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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晓刚 |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东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并咪唑类与三唑类混配型杀菌剂,对水稻纹枯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产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及铜制剂混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生产生。
4、本品对水蚤毒性高,对天敌赤眼蜂有风险,禁止鱼塘、河塘附近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药后包装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勿污染环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 5.误食: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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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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