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己唑醇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501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5-12 |
有效期至 |
2016-5-12 |
农药名称 |
甲硫·己唑醇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己唑醇 hexaconazole |
5% |
40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40% |
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8606407 |
李宁 |
|
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金能大道北首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甲基硫菌灵与己唑醇复配而成的杀菌剂。可阻止真菌的生长。干扰病原菌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进而影响细胞分裂;破坏和阻止病菌细胞膜的重要组成成分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导致细胞膜不能形成,使病菌死亡。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3.该产品不能与铜制剂或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病菌抗性产生。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后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6.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9、开启包装时,避免将药粉溅入眼内和皮肤上。 10、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中毒急救措施
眼结膜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皮肤接触可引起刺激症状,出现红色丘疹。眼睛溅药或皮肤接触到药液,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误服后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诊治;如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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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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