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乙螨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7033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5-31 |
有效期至 |
2018-5-31 |
农药名称 |
阿维·乙螨唑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螨唑 etoxazole |
15% |
51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5% |
14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红蜘蛛 |
6000-10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6-8699856 |
庄志敏 |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园屏西七路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乙螨唑复配而成的杀螨剂。阿维菌素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乙螨唑具有杀卵效果,并对各种发育状态的幼若螨均有良好防效,而且具有较好的持效性。与常规杀螨剂无交互抗性,用于防治柑橘树红蜘蛛具有很好的杀虫活性。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柑橘树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在桑园、蚕室附近和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赤峰眼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清洗。5.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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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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