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苄·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7473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乙草胺
acetochlor
15.5% 9家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4.5% 31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28-39.3克/亩 毒土法
水稻移栽田 阔叶杂草 28-39.3克/亩 毒土法
水稻移栽田 莎草科杂草 28-39.3克/亩 毒土法
水稻移栽田 部分多年生杂草 28-39.3克/亩 毒土法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 0565-5393188 许全民 安徽省和县乌江镇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酰胺类农药和磺酰脲类农药的混合剂。是选择性内吸除草剂。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2、本品不能与酸性物质等混合使用; 3、本品用于防除水稻的田间杂草,要求施药田块平整,移栽后早稻5-7天;中、晚稻3-6天用药,施药时田间保持3-5厘米浅水层,保水5-7天,谨防过水、漏水或水淹稻苗心叶;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施药器械使用后用清水将各部位彻底清洗;不要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秧龄)的移栽田使用。不能用于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病弱苗田和漏水田等。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果摄入,要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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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5-86121898 8612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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