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灭多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97787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龙(连云港)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20% |
38家 |
灭多威 methomyl |
1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50-6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南龙(连云港)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0-6501786 |
葛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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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学工业园内)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能有效防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由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和辛硫磷直接配制而成。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灭多威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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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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