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98142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5-12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阿维·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顺毅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19.8% |
38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苹果树 |
红蜘蛛 |
500-1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顺毅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6-8827527 |
金旻琦 |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工业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多使用次数:苹果树为14天2次,十字花科蔬菜为7天1次;
2、本品对鱼和蜜蜂有毒,应避开蜜源作物花期用药,水产养殖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玉米、高粱、黄瓜、菜豆、苜蓿、甜菜有药害,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5、本品见光易分解,施药时最好在傍晚进行。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如药液沾染皮肤,立即肥皂水彻底清洗。如溅入眼晴,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误服中毒,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则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为辛硫磷中毒,则无特殊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易燃,在贮存和运输时请远离火源。应贮存于通风、干燥的库房中。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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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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