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铵盐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705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2-3 |
有效期至 |
2012-12-3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30% |
59家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6-88983486 |
何培迎 |
|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内吸传导型除草剂,能有效防治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剂施药后7~10天开始见效,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翻地。
2.喷药后4小时内下雨可能会影响药效。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和其他部位。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一般无全身中毒症状。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喝大量清水和牛奶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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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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