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261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4 |
有效期至 |
2023-12-4 |
农药名称 |
阿维·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绥农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148家 |
辛硫磷 phoxim |
14.9%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绥农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455-8313381 |
刘春生 |
|
黑龙江省绥化市三河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抗生素阿维菌素和有机磷类农药辛硫磷复配低毒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 本品安全间隔期为甘蓝7天、萝卜7天、小油菜7天,每个作物周 期使用次数最多为2次。
2. 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喷雾器械使用前须彻底清洗,防止其它类药物混入造成药害。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时要轻拿轻放,严防潮湿和日晒,易燃注意防火。不得与食品、饮料和饲料、粮食混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使用后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能随便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0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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