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388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5 |
有效期至 |
2023-12-15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 |
蛴螬 |
1500-3000克/亩 |
拌毒土撒施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6-87733630 |
朱洪斌 |
|
浙江省仙居县杨府三里溪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5%毒死蜱颗粒剂是低毒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能有效防治多种作物的地下害虫;性质稳定,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无内吸性,不易被植物根、茎、叶吸收。
注意事项
1、药剂对烟草敏感,请慎重。对家蚕、蜜蜂、水生生物有毒,用药时注意安全。
2、该药剂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分解。
3、该药剂原药属中等毒,经加工后的制剂为低毒,使用时应保持其原有剂型状态,不能用水调成液剂喷雾,以免增加毒性。
4、使用时,应做好安全防护,穿防护服,戴防护口罩、手套、注意安全。
5、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有毒,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万一中毒,应及时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及远离火源的地方,加锁保存。避免和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8-12-1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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