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62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30 |
有效期至 |
2023-12-30 |
农药名称 |
扑·乙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省长兴第一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30% |
9家 |
扑草净 prometryn |
10% |
3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25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省长兴第一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2-6128815 |
孙伟南 |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小浦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酰胺类与三嗪类两种作用机理不同的除草剂混配而成,能扩大杀草谱。主要防除花生田马唐、牛筋草、狗尾草、马齿苋、藜、蓼、粟米草、小飞蓬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花生田专用除草剂,未经登记不可用于其它作物田。本品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茎叶处理,必须在杂草出苗前施药。地膜覆盖田在覆盖地膜前施药。
2)花生出苗后禁用。
3)按照农药田间操作规程施药,开启包装物时小心旋开瓶盖。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器械和用过的容器在施药后应认真清洗,污水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乱倒和随意丢弃,也不可作他用。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误服,请携带标签送医院诊治,不要自行引吐,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如不慎溅及眼睛或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或不适感觉,请医生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在储存和运输时请远离火源、热源,装卸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运输时要确保不倾倒、不泄漏、不损坏,防止高温、雨淋,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运混储。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中。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30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