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甲氰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166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3 |
有效期至 |
2024-2-3 |
农药名称 |
阿维·甲氰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科大创业生物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148家 |
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
1.7%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红蜘蛛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科大创业生物有限公司 |
中国 |
0543-4815111 |
韩伟 |
|
山东省邹平县长山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阿维菌素和甲氰菊酯复配的杀虫、杀螨剂,具有较好的触杀作用,阿维菌素稀释倍数较高,持效性较长,甲氰菊酯触杀性较强,速效性较好,对防治苹果树红蜘蛛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沾染皮肤或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清洗后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对症治疗。
(3)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甲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2-0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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