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霜·霜霉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17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4 |
有效期至 |
2024-2-4 |
农药名称 |
甲霜·霜霉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霜霉威 propamocarb |
10% |
12家 |
甲霜灵 metalaxyl |
15% |
45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黄瓜 |
霜霉病 |
125-187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85767979 |
井晓刚 |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东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施用后可被植物的根、茎、叶迅速吸收,并双向传导,抑制菌丝生长和孢子囊的形成及孢子萌发。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对鸟类中等毒,请勿在保护区附近使用。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本品采用霜霉威盐酸盐与甲霜灵复配,能有效的延缓抗性的产生,长期使用本品的地区应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4、不要与液体化肥或植物调节剂一起混用。5、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2-04
重新核准日期
2019-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