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192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2 |
有效期至 |
2019-2-12 |
农药名称 |
辛硫·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绿盾植保农药实验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20% |
11家 |
辛硫磷 phoxim |
20%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绿盾植保农药实验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1-7274221 |
缪康 |
|
江苏省句容市后白镇工业园区3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该药剂由三唑磷和辛硫磷复配而制成,主要是抑制害虫体内神经组织中的乙酰胆碱酯酶活性而破坏正常的神经传导,从而引起一系列急性中毒症状,直至死亡。本品防治水稻二化螟,具有触杀、内吸和杀卵作用。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3.本品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阴天或傍晚施用;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
4.本品对鱼、蜂和蚕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蚕场及桑树和开花植物周围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鸟类保护区、周围蜜源作物花期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呼吸困难、昏迷、抽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用阿托品1~5mg或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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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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